发布时间:2025-10-15 18:02:22    次浏览
教师资格证2016年的考试时间为11月5号,所以大家要抓紧时间呦~由于一些原因,在教师资格证考试改变为国考以后,大大的加深了其难度系数,并且作为通往教师之路的第一步,教师资格证显得格外重要,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会丧失或撤销教师资格呢?这是大家都需要注意的问题。中冠教师网将为您详细解答。1.《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2.《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3.《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以上就是有可能会“丧失教师资格”或“撤销教师资格”的情况,大家需要注意哦~中冠教师网作为专业的的教师培训品牌,为大家提供一站式的教师培训服务,大量的资料与迅捷的考试信息,助您在考试路上越走越远。推荐阅读:做教师、考教师资格证的最低学历要求是什么?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国考改革后的几点变化趋势如何在教师资格证国考面试中完成20分钟内的试讲教案?